首次以司法解释规定各类毒品犯罪量刑 打击毒品犯罪意义
2024-07-19商丘刑事律师
周芳卫,商丘刑事律师,现执业于河南京港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首次以司法解释规定各类毒品犯罪量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日前发布,首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全面规定各类毒品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该司法解释已于2016年4月11日起施行。
据统计,2015年,全国法院新收毒品犯罪案件142000件,同比增长30.79%;审结139024件,同比增长30.17%,审结率93.63%;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137198人,同比增长25.08%。
;当前,受国际毒潮持续泛滥和国内多种因素影响,我国禁毒斗争形势严峻复杂,毒品犯罪高发、多发,禁毒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最高法院刑五庭副庭长马岩指出,新司法解释以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为指导思想,体现了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各类严重毒品犯罪,以及具有武装掩护犯罪,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多次、向多人实施犯罪,组织、利用未成年人、病残人员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犯罪等严重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的依法严惩。
新司法解释共15条,涉及十类毒品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其他实践中较为突出的毒品犯罪法律适用问题。司法解释不仅明确或者下调了部分新类型毒品的定罪量刑数量标准,而且配合刑法修订加大了对制毒物品犯罪的惩处力度。
此前,湖南临湘市原市长龚卫国吸毒事件,引发公众对国家公职人员吸食毒品或涉足毒品犯罪的关注。对此,司法解释在多个条款中均对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毒品犯罪的情形,作出从严处罚的规定。
;这具体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将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毒品犯罪的规定为‘情节严重’,适用更高幅度的法定刑。另一种是在‘数量+其他情节’的情况下,对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毒品犯罪的,可以低于通常的数量标准定罪量刑。;最高法刑五庭审判长方文军指出,例如,司法解释第四条中的;国家工作人员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第五条中的;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持有毒品;,第十一条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都属于;情节严重;,应当升格适用法定刑。第七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制毒物品犯罪的,定罪数量标准按照通常标准的50%;第八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制毒物品犯罪,达到;情节较重;或者;情节严重;数量标准,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或者;情节特别严重;,适用上一幅度的法定刑。
此外,《解释》还对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认定,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认定,网络涉毒犯罪的法律适用等其他毒品犯罪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规定。记者了解到,最高法还会同最高检、公安部启动了毒品犯罪案件证据规则的制定工作,相关文件力争今年出台。
打击毒品犯罪意义
核心内容:目前,日趋严重的毒品犯罪问题已成为全球性的灾难。毒品的泛滥直接危害人民的身心健康,并给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巨大的威胁。本文主要介绍我国打击毒品犯罪的必要性。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据联合国的统计表明,全世界每年毒品交易额达5000亿美元以上,毒品蔓延的范围已扩展到五大洲的200多个国家和地区,而且全世界吸食各种毒品的人数已高达2亿多,其中17~35周岁的青壮年占78%。
毒品已成现今困扰社会生活最大的祸患,多少人因这个仅次于军火而高于石油的世界第二大宗买卖失去了学习的机会、工作的能力,出卖了自己的良心,背弃了家人与朋友,甚至失去了活在世上的意义,更为严重的是有人就因这小小的药丸献上了年轻且无价的生命!请人们仔细地想想,你觉得这样值吗有很多因吸毒或贩卖毒品的人们,就用他们一个又一个的曲折而惨痛的经历告诉我们,毒品的危害是多么的巨大啊!!
;毒品;,两个再简单不过的字眼,可出现的频率却非常之高,在报纸上、宣传栏 里、书本中……但是它到底是什么,为什么不仅可以对吸毒者个人造成无法形容的伤害,而且还带给吸毒者家庭乃至社会非常巨大的伤痛与影响呢
其实毒品并非是;毒性药品;的简称。它是指出于非医疗目的而反复连续使用能够产生依赖性的药品。从自然属性来讲,这类物质在严格管理条件下合理使用具有临床治疗价值,也就是说,在正常使用下,它并非毒品,而是药品。不过,从社会属性来讲,如果为非正常需要而强迫性觅求,从而这类物质失去了药品的本性,这时的药品就成为了毒品。因此毒品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当然也有些物质成瘾性大,早已淘汰出药品范围,只视为毒品,例如海洛因。
吸毒这一丑恶现象乘着我国改革开放之机,肆无忌惮闯了进来,带来的危害真是数也数不清!主要对人体与身心的危害在于毒品作用于人体,使其体能产生改变,形成在药物作用下的新的平衡状态。一旦停掉药物,生理功能就会发生紊乱,出现戒断反应,使人感到痛苦万分。许多吸毒者在没有经济来源购毒、吸毒的情况下,或死于严重的身体戒断反应引起的各种病发症,或由于痛苦难忍而自杀身亡。所以这种戒断反应的痛苦,反过来又促使吸毒者为避免这种痛苦而千方百计地维持吸毒状态。也有很多人忍受不了这种强烈的痛苦而不断加大剂量,使吸毒者终日离不开毒品。而毒品进入人体后又作用于人的神经系统,出现精神依赖性,并导致幻觉和思维障碍等一系列的精神障碍。使吸毒者出现一种渴求用药的强烈欲望,驱使吸毒者不顾一切地寻求和使用毒品,甚至为吸毒而丧失人性。吸毒不仅对人体与身心有一定的危害作用,还带给社会与家庭不少的伤痛。家庭中一旦出现了吸毒者,家便不成家了。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破害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并且对社会生产力有巨大的破坏性,还扰乱社会治安,带给人们巨大的威胁,毒品活动造成环境恶化,并逐年缩小了人类的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