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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盗窃的相关规定 盗窃案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2024-08-18商丘刑事律师

  周芳卫,商丘刑事律师,现执业于河南京港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多次盗窃的相关规定

  根据2013年4月4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这一规定主要指三次以上盗窃累计数额仍达不到较大者。若在追溯期限内,多次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以;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的情形来定罪处罚。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对《刑法》中的多人、多次的解释,;多;都表述为;三;以上,而;次;就是表示量数,因此,对;多次盗窃;应当理解为实施三次以上的盗窃行为。因此,多次盗窃的具体认定如下:

  1、必须是在一年内实施三次以上的盗窃行为。

  2、;多次盗窃;构罪不需要达到数额较大的定罪标准。盗窃罪作为结果犯,以数额较大为认定其是否成立犯罪的标准。

  3、正确认定;次;。对于行为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的三个盗窃行为,认定其构成;多次盗窃;并无争议。但是对于在连续时间内对同一停车棚的三辆自行车或者同一楼道的三个住户实施盗窃的,是认定为一次盗窃还是;多次盗窃;,理论和实践中向来存有争议。

  

盗窃案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1、 根据我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首先要勘查现场。接到报案人的报案,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开始初查,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

  2、提取证据。物证以作案人在现场可能接触过的触及物为主,以及作案人在现场遗留的其他物品,这些物证从现场提取之后还要经过实验室处理,才能显现其上的潜在手印、手套印等重要物证。

  3、损失财物分析。根据被盗人的陈述和现场分析,进行分类登记失盗物品,作为破案后量刑的参考。

  4、现场访问。通过对失盗人和周围群众的调查了解以及调取视频资料,以进一步获取证据。缩小嫌疑对象,逐步确定犯罪嫌疑人。

  5、破案。根据掌握的证据锁定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

  6、移送审查起诉。经过审讯,犯罪嫌疑人对盗窃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的,公安局移交检察院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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